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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過完農曆年,二月的第二週開始,我家裡就多了一個三歲半的孩子.一週來五天,週四也跟著我們聚會出去玩,一直到今天,她媽媽學校監考結束,可以請育嬰假了,今天是最後一天.總計五個月之久.

這個故事有點長,容後再補.孩子是以前小房子嬰兒游泳班的同學,當時媽媽正在懷孕,為了餵母乳的事,後來就保持著電話連絡.過年前媽媽打電話來,因為孩子上幼稚園不適應,一個月肺炎兩次,後來保母又因為家裡有事不能再帶了.夫妻商量之後,決定將快一歲的老二交給爸爸,反正店裡也有很多歐巴桑可以一起幫忙.他們想了想,覺得老大放我家是他們覺得最佳的方式.

考慮了一下,也問過當過保母的朋友,我應允了.談到錢時,我說我不認為我是保母,所以每週收個壹千塊貼補餐費跟出門開車的油錢.

大人可以適應,對小房子卻是一番折騰.因為她必須把自己的城堡開放給別人,所以幾乎第一個月,她完全處於一種無法接受的狀態.因為這是跟她年齡相仿的外人,不是她的姐妹朋友.一段很複雜的故事就是了.

今天去動物園,很巧合的,大家都帶了很多食物過去野餐.我笑說是這孩子的歡送會.

為什麼要答應?其實很單純,因為跟這夫妻不算熟,所以之中如果有狀況,搞壞感情也沒關係.

後遺症就是,自此之後,新竹幫要拔牙的,要去台北修機器的,要去探病的,都會自動把小孩送過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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