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年情人節時,我想要跟徐桑來的甜蜜的情人晚餐.結果當晚的台北街頭真是可怕,所有的情人都出來吃飯了.不經餓的我已經要發脾氣了,最後只好隨便找個餐廳草草了事.從此之後,舉凡任何節日包括生日,我們都不願意出門,深怕情人節慘案再度重演,畢竟一個餓昏頭的母老虎,發起脾氣來是很驚人的.

一直以為徐桑是我唯一的男友.後來想想,在那一段青春正美時刻,其實身邊出現了不少人,有榮總住院醫師,有台大機械研碩士生,有博士生,還有個通信一年多,未曾謀面的清大學長.

在關鍵性的時刻,徐桑先話蝦了.我還記得那是個月光夜,機械研的學長約我見面,跟我說,他畢業後的新工作決定好了,然後說有事要告訴我.我也說我有事要跟他講.結果他要我先說,我就說,我有男朋友了.然後,然後他當然什麼都沒跟我說了.唉.

有一首台語歌叫"牽成我的愛",鳳飛飛唱的.不只是描述我當時想交男友的心情,那首歌是寫給我的.因為作詞者當時是我同學的男友(也分了),因為每次都聽我要交男友,有感而發寫下的.他還特別告訴我,這是描寫我哈男友的心情寫照.

無論如何,就這麼一路走來,兩人吵吵鬧鬧的九年後結婚,到現在也又七年了.我前陣子問徐桑,我媽說女人要藏私房錢.他竟然說,沒關係,如果離婚的話,他早有打算,一人分一半.嗯,有離婚可能之共識,反而夫妻會比較認真的經營婚姻吧.

一開始就覺得,徐桑是家人不是情人.自從收過用報紙包著的花之後,要什麼禮物,我都自己想比較實際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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