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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孩兒今年高二,某日觸犯阿娘威頒佈的家法;此為再犯,阿娘威震怒。
打不得說不聽,阿娘威自認失職,於是卸下當家之責,全副移交給大孩兒。
就是這十日你要煮晚餐備早餐幫你妹裝便當照顧宅犬。阿娘威一口氣說完這些。
做了一天後,大孩兒就想阿娘威的記性不佳,應該忘了。所以在週一放學後未立即返家煮飯,在外遊蕩到直接去上課。
晚上九點,阿娘威去接她時,又連珠砲的訓誡一番。如果不是阿娘威的午餐有剩,妹妹就要餓到九點嗎!
此後大孩兒始信道,開始操持家務。阿娘威也會常常忘記而插手,但會留言告知:我“幫”你買了菜,我“幫”你洗了衣。必獲得謝謝兩字回應。
十日過去,此法甚佳,特記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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