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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前遇到網友說寶寶愛哭很煩不想抱,我都會建議她,把孩子送去育幼院,十八歲再領回來就好了。不然就是去育幼院領養一個,絕對可以找到一個合自己星座血型的個性的孩子,而且直接跳過把屎把尿的過程,舒服的很。

 

這樣說法殘忍刻薄嗎?請告訴我哪裡。因為嫌棄出生的寶寶只會哭餓大便而不想抱的媽殘忍,還是因為無力扶養把寶寶丟在育幼院的門口的媽殘忍?

 

朋友說想搬到有院子的郊區,因為她家的狗需要空間跑。我說你對狗真好,現在的人對小孩都沒有這樣好。寶寶是可以不要生的,真的。我女兒最近想養狗,我詳述注意事項:要餵狗蹓狗幫狗洗澡,還要每天撿狗毛不然我會過敏。她看到我在狗籠旁噴嚏打個不停,想到白天我要幫她顧小狗,就打消了這個念頭。

 

如果當爸爸之後才學會當爸爸,當媽媽之後也不學,那懷胎十個月真是浪費時間,不如去領養一個,省去所有育兒的煩人步驟,包括生產的風險。會願意不惜生命風險的生下寶寶,之後卻不願抱他餵他,問題是出在哪裡呢?這樣自己生,又有什麼意義呢?

 

前幾週正好遇到一位久未碰面的同事,她現在是接案的自由工作者,她說我這樣自己帶小孩真好。因為她女兒上大學了,當年她忙於工作,在孩子需要陪伴與關心的時候缺席了,所以現在就是要還的時候。欠小孩的,終究逃不過要還的命運。欠的是感情,就要用之後的漫長時間來證明來還。

 

我想到之前看到張大春接受親子雜誌訪問時說:跟小孩之間,「量」就是「質」。你在他真正需要的時間卻不出現,你再出現就沒有意義了。一定要即時。

 

孩子終究要獨立,是感受到滿滿的愛與照顧之後才會獨立。我的朋友說,當他老二跟他說,媽媽你的同事現在都是怎樣好的職位時,她說她離開工作之後,保住了一個可以自己出國唸書不讓人擔心的兒子,但是還在彌補她和老大之間的裂縫。因為老大需要他的時候她不在。正如張大春說的話。

 

所以她以過來人的身分告訴我,自己帶小孩是對的,現在的辛苦,以後就會轉換成甜蜜的果實,至少我會有個普通而正常的孩子,至少我不用在二十年後還要償還二十年前的感情債。

 

我想起在百貨公司遇到的婦人,她懷抱著小狗快樂的在逛街;我想起在高級裝潢但無人照顧的托嬰中心,那新生兒就這樣趴睡窒息而亡。讓新生兒趴睡希望他不吵,真的就這樣永遠的不吵。寶寶需要的是人的體溫,不是高級裝潢。

 

這篇文章不是要說不自己帶小孩就是錯,而是在新生兒這生命中第一脆弱的三個月,正需要父母親以懷抱來幫助他時,如果找出種種藉口來合理化自己不想照顧他的行為,這樣是就是給寶寶的幸福嗎?父母當然可以不自己抱不自己帶寶寶,但是請承認你是愛自己多過她,不要說你是因為愛他才離開他。如果愛人跟你說,我是因為愛你才離開你不擁抱你,你會不會用豬哥亮的話回他:你在練笑話啊!

 

我很喜歡跟孩子已經長大的朋友聊天,他們會以過來人的身分,告訴我很多我看不到的盲點。小狗如果喜歡人抱,小孩也是一樣。出來混,總有一天要還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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