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公回去舊家拿信時,跟管理員閒聊.之前我們曾想搬到對面,可惜知道消息太晚,對門房東也不想跟我們房東搶房客而作罷.伯伯說,結果搬進來的人,一搬好家就出國去了.

然後我們的舊家,據說是房東公司的同事搬進來,結果住了一個星期,阿媽嫌晚上牛蛙太吵,就搬走了,房東還扣了一萬元,其實相當一個月房租.

昨天朋友來,晚上回家,我故意讓他們走另一條路,結果兩台休旅車到半路都傻眼,只見田水潺潺流,看不到路.

所以啊,買屋租屋,真的要白天看晚上看,好天看下雨看才準呢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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