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孩子的問題,最怕家長介入。什麼叫介入?就是有狀況時家長去找家長,或是家長去找小孩。明明問題在自己,卻要對方也接受:我家小孩沒有錯!這就是所謂的家長介入。老實說,這樣的行為,是一種沒有禮貌的行為。

 

朋友講了他孩子的事情,就是個大人介入的例子。他們一起在別的社區玩,共有四個媽媽九個小孩在,一個的是媽媽沒下樓的獨生子。朋友家小一的哥哥在玩電玩,其他的學齡前孩子也想看,所以他就帶著大家去坐在方桌上。因為只有四張椅子,所以就兩兩擠一張。落單的孩子生氣了,回家去“落他媽媽來。其實因為椅子不夠,小一的哥哥能想出同一家兄弟姊妹兩個擠一張椅子,已經算不錯了。落單的孩子的媽媽,不是從回家拿椅子,或是從交誼廳再找張椅子,卻是訓誡這個一年級的哥哥說:這裡你最大,你既然要分配就要分好!

 

人在別社區,不得不低頭。朋友沒有講話,帶著兩個小孩回家。然後這位媽媽又致電給她,要她教好他家哥哥,因為他是裡面唯一的小學生,他既然要帶頭就要安排好。其實這哥哥很委屈,他只是想放在桌子上玩,大家多少都可以看到。這獨生子的媽媽只是在乎自己小孩沒看到,他小孩沒玩到就是不公平。

問題是,她自己都不在現場照顧自己的小孩了,要別人家的小一的孩子來照顧,人家自己照顧好自己的妹妹就已經很了不起了。這真是強人所難。

 

在親子間的分享與同理心,其實大部分的人,要的是別人分享給自己的小孩,對自己的小孩有同理心。別人的事,請自掃門前雪,莫管他人瓦上霜。這樣的事,我也自己親身體驗到。

 

某次我跟甲媽媽說,你小孩怎麼在鬧公主病啊?說要穿裙子的才能一起玩。在小孩圈中,以學齡作為分界:小學生以上因為識字跟會算數,一年級的跟三年級的恐怕都玩不起來;可是幼稚園生以下的,只在於講話有否條理,跑走是否順利,三到五歲的,除了個子,真的差別不大,可以一起玩。這群小孩都是學齡前的小孩,所以是可以一起玩的。

 

甲媽媽問了小甲,發現其中有問題。因為四歲的小甲說,五歲的大乙現在都不願意讓她玩,她那天想留住四歲的小丙,所以才這樣說,不然小丙又會被小乙帶走。問著問著,小甲講了很多次大乙不讓他加入的情況,甲媽媽想,要觀察一下。

 

隔一次出來玩的時候,甲媽媽不動聲色的觀察,發現小乙真的不斷在排擠小甲。明明小甲跟小丙還有小房子在玩家家酒,大乙硬是過來說:「我們要玩偵探遊戲,小丙你要不要過來玩?」小房子跟大乙本來就是同齡的好麻吉,所以她就跟著走了。小丙頓了一下,大乙看了她一眼,他也站起來走了,留下一個不知所措的小甲。

 

甲媽媽看到之後,忍不住大聲說,你帶走小房子就算了,為什麼連小丙也帶走!因為我面對著甲媽媽,不知道情況怎樣,此時大乙又過來找我;我揮揮手叫甲媽媽冷靜,跟大乙說,阿姨拜託你們,先不要玩爸爸媽媽遊戲好嗎。(我以為她們是因為這遊戲而紛爭的,結果不是。)

 

甲媽媽不想讓現場其他的大人們難堪,忍著沒有發火,沒有再講什麼話了。回家後我們通了電話,她告訴我前因後果,以及她看到的排擠情況。我跟大乙媽媽算熟,所以我很雞婆的想說,我跟她說一下好了。

 

我跟大乙媽媽說了之後,她不相大乙排擠小甲。我說人家從頭到尾都看到了,你不用道歉,下次遇到就說:我會管好我的孩子。這樣就好了。結果大乙媽媽打電話給小甲媽媽,就說她問過大乙,她說沒有;還說大乙爸爸說,你又不是從頭到尾都看到,你看到的不一定是真的。

 

三十幾歲的大人不是笨蛋,她的目擊證詞是有法律效力的。大乙的媽媽要怎樣相信孩子都好,就說個我會管好自己孩子就好了,何必打電話去要別人也要跟他一樣說他小孩沒錯呢!小甲媽媽只是跟大乙媽說,我沒有要她們一起玩,但是她為什麼要藉由大的優勢,硬是把小丙帶走!小甲媽只好把所有問到的排擠事情都講出來,大乙媽很生氣的掛電話了。

 

然後大乙媽跟我說,當時大乙過來找我時,就是要講小房子之前有講,她們是我們的敵人。我卻沒有讓她開口,害大乙很傷心的跟她說,我為什麼不讓他講話。我想起來以前一起上課時,老師問大家有沒有帶彩色筆,大乙立刻舉手說,小房子沒有帶。下課時我告訴大乙,小房子是你的朋友,他如果做錯事,請你先直接告訴他,而且他沒帶彩色筆不影響到別人,不需要這樣告狀。大乙媽說,這樣不是教小孩是非不分?我說這件事沒有是非,而且你以前上班時,會跟抓扒子當好朋友嗎?

 

其實在這個時候,我就應該要體會到:大乙媽覺得他孩子講的話,告的狀,都是真理。他是也要別人跟自己一樣,把他孩子捧在手心上的。

 

我心裡想,小房子啊,你幫朋友兩肋插刀的結果,是被插了兩刀啊!

 

我跟大乙媽說,小甲媽有看到小房子帶著小丙,去跟小甲說對不起,我們一起玩吧,所以我跟她並沒有問題。但是大乙媽認為我要置身事外,小房子有份,甚至是主謀,小甲媽看到的不是真的,我不應該阻止小甲媽發飆。不管以前再怎樣好,我勸不動大乙媽,之後我們就分道揚鑣了。

 

小房子跟小甲跟小丙,一直有別的課是一起上,所以她們三人還是好朋友。我沒有多問小房子,我只是跟她確認過,當時她有去道歉。他也知道發生了一些事,從此提到大乙時都說:我以前跟大乙好的時候...。

 

當時我也給大乙媽台階了,只要說我會管好我小孩,不道歉也無所謂,你覺得你孩子沒錯也是你家裡的事。只是她打電話給被動受害者的媽,不是去道歉,而是要對方相信他小孩沒有錯。這就是大人的介入,沒禮貌的行為。為了小孩的事,大人在大家面前發飆,搞到旁邊不相干的人都尷尬,這也是沒禮貌的行為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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