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前有個廣告叫做孩子我要你比我強,到現在還是家長奉行的圭臬:小孩學的才藝,大多是家長之不足。我家因為遵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,所以孩子學游泳我一起上課,孩子學鋼琴我一起彈;孩子,機車的媽媽我希望跟你一樣強

 

上個月我在臉書上宣佈月底要和九歲的磐磐去參加鐵人三項,立刻得到雪片般飛來的掌聲,霹靂啪啦大家的驚嘆與讚嘆,讓我虛榮的不得了。從遠東」(1)都會氣質系改走運動系,還玩到鐵人三項,是有點因為所以的。

 

對於鐵人三項的印象,除了我的猛男教練拿過全國名次之外,印象深刻是金小刀躲避媒體的訪問,卻在鐵人三項比賽被發現這個小鬍子男穿著迷你短褲正在跑步。成績是從後面數比較快,但是他說目標是完賽以外,時間還要比上次少,是自我挑戰。

 

磐磐今年的暑假活動中,和安儀家的桐桐一起去參加了兩天的百事特小鐵人訓練營,。這是個物超所值的夏令營,兩天才八百多元。除了有午餐外,還贈送FILA排汗衫與泳帽,而且教練群有國手在,非常扎實與專業的活動。磐磐其實在第二天訓練課程中的騎單車二十四公里時扭傷腳,卻很開心的改搭摩托車。不過我記得她說的,教練在轉換區只要十五秒就出發了。

 

這次參加新竹市的鐵人三項挑戰賽,與正式賽程相較其實是個迷你版:游泳170公尺,單車17公里,跑步1700公尺。因為猛男教練說這個賽程很短,而且鐵人的技術性是游泳,所以游泳選手去玩鐵人三項會有好成績。我的金牌游泳好同學(2)就找我一起去參賽,她說繳兩百元有送T恤還加便當很划算。就這樣我跟磐磐母子倆就報名了。

 

游泳對我問題不大,國高中的運動會我都是跑八百公尺,所以問題也不大;大學跟在日本生活時也天天騎單車,我想問題也不大。結果問題就出在我想,果然如李宗盛的歌:猜想也只是猜想,我雖然是女生,但是已經過了十七。

 

因為單車要騎十七公里,所以比賽前我跟金牌好同學抽了時間去練了兩次車,習慣一下那種距離感,然後再練習一下騎完後就跑步的肌肉感覺。

 

比賽當天到了會場,鬧鬨鬨的很像園遊會。我跟好同學覺得哪裡有點怪怪的,但是兩人說不上來。因為這次有分齡跟不是人人配戴計時器,所以比賽是從國小低年組開始,一組進行完再換另一組。

 

國小分為兩組,四年級的磐磐就被分到四到六年級的高年級組。小學組只要游五十公尺,騎車三圈八公里,跑步一千公尺就好。雖然是跟五六年級的相比,她又是小個子,不過在游泳出來到轉換區騎車時,她還有個第三名。結果比她晚出發的小朋友都騎車回來了,還沒看到她回來;甚至連跑步都回來了,還是沒看到她。

 

磐磐平日有跟爸爸一起騎車的習慣,所以腳力是沒問題的。我一直在猜,賽程由兩圈改成三圈,該不會是別人少騎一圈她多騎吧?這個問題的答案,在我自己比賽時就得到解答。

 

大專社女組本來有兩組,但是有一組都沒來,所以就由十一個人一起比賽。這個池子有一米六深,雖然說可以用走的,其實對不會游泳的人算有點難度。低年級組還有個只會打水的幼稚園小弟,他游完泳後都哭了,因為真的太累。媽媽還是幫他換裝完畢,要他去騎車。

 

游泳是在大水道一起出發,再自行搶內水道,折返後變成小水道。雖然規定不可跳水與滾轉,好同學搶到第一名,我也順利的游在她後面。我倆上岸時,應該跟後面至少有五十公尺的差距,這時我是有誤會說教練說的對,會游泳的比鐵人有優勢。

 

到轉換區時我非常緊張,趕快戴帽穿鞋,泳裝外只套衣服,想省時褲子也不穿了,趕緊推了車出發。

 

單車要騎十七公里,剛剛拉開的五十公尺根本是個噴嚏。在我跟好同學後面的選手,每個都是穿好整套車衣加單車圍巾甚至太陽眼鏡,每輛車都是看起來沒有一萬也有好幾萬;只有我跟好同學兩個笨蛋,以為這是公平的運動,可以人定勝天。然後她騎著公司贈品的小折,我騎著大哥大送的小折(要檢錄前我的白小折還落鏈,趕快牽磐磐的黃小折過來),就算我倆曾經有拉開一圈距離,但是輪子比我們大很多的好單車,就這樣呼嘯而過。

 

我腦海裡浮起一首歌:三輪車跑不快,上面坐個老太太。。。。。

 

磐磐剛剛騎三圈輸人家一圈,所以我騎六圈輸人家兩圈,就將近六公里。我回去轉換區停車時,跑步的已經回來了。跑步到最後五十公尺時,我滿懷怨念跨大步跑,贏過一個人也好。贏過的那位媽媽,以前在鷹萬游泳見過,所以賽前有聊了兩句。雖然她當日生理期狀況不優,可是因為腳踏車用租的,輪子也很大,所以單車輸我的一圈,很快就追上了。

 

好同學的小折比我好,椅墊有分岔的,所以她從第一名還落到有獎牌的第七名。頒獎時聽到有人說,我游泳最後一名還有第五名耶!

 

之前我以為鐵人三項,是如金小刀所說自我挑戰之類的,參加比賽後發現:鐵人三項比鐵馬,不是比人。我跟家有好單車的朋友提這件事,他說上次他尪跟朋友騎車上內灣後回來說:老婆我不是輸在腳力,是敗在財力;果然二十萬的車又輕鬆又快。

 

我和好同學的怨念還是不減,想致電罵唆使我們參加的猛男教練。可是他當天生日,我想就算了,改去電唸猛獸教練出氣,如果他當天硬拉我們去比游泳,就不會有這鳥事發生了。猛獸教練聽完我連珠砲的憤怒後說,他之前去參加日月潭的鐵人三項,上坡時人家騎二十二段變速,很快把他這十八段變速拋在後面。所以他也同意鐵人三項是比鐵,不是比人。

 

我開始思索這件事發現,除了正式的單車比賽以外,與單車有關的幾乎都是活動而不是運動。但是花大錢買單車的人如果想要獎牌,其實很少人有能力去參加正式單車比賽。這時候,偽裝成公平運動的鐵人三項,就是一個拿獎牌的好機會。因為限制人卻沒有限制車。比賽以安全之名限制人可以做到的跳水與滾轉等技術,對於單車卻是沒有任何限制。其實單車限制很簡單,規定為不可變速與齒輪輪徑大小,這樣人可以出力的部分就大大增加,才有運動的公平性可言。

 

比賽過後我沒有所謂自我挑戰的感覺,我只是深深地對磐磐感到抱歉,因為這比賽可能讓他提早知曉社會的現實:

 

錢不是萬能,沒有錢卻萬萬不能。

 

因為如果朋友願意借我好單車,但是單車需要車架架在後車廂,我必須連他家的車一起開走。為了一個比賽,要借幾十萬,不是誰都有這樣能力或是這樣的朋友相挺的。

 

附註:

1遠東-省略愛買。

2好同學-我之前稱她壞同學,她堅持要正名為好同學。她在縣長盃游泳比賽這幾年都拿蛙式金牌,今年我叫他把一百蛙讓給我,她改拿一百自金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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