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這個立委偷情事件,因為熟女女主角的逃很大,又遇上週六日新聞淡,所以女主角的資料就開始被翻個徹底。那家忠孝東路的餐廳,我的婚宴還在那裡舉行呢!

 

這一想之下,如果照新聞的定義,我發現我也在那裡的包廂當過飯局妹耶!

 

話說我在政論雜誌當企劃時,在年底選舉季時,某日廣告經理為了答謝某人幫忙下的政黨廣告,所以就約了在這家餐廳的包廂吃飯。因為選戰正熱,好像相關人等也抽不出時間來。於是除了主客跟兩位傳播公司的人,經理找了公司的兩位記者,也拖了我跟企劃組另一位女同事過去。

 

因為中午總是要吃飯的,所以我跟另一位女同事很高興的去了。

 

中午不方便喝太多,其實跟吃喜酒很像,我就是埋頭猛吃。一旁所謂傳播公司的大姐,看我們兩個剛畢業的菜鳥呆呆的,就跟我們閒聊兩句。然後她告訴我們:

 

「女孩子在外面吃飯喝酒,喝醉了要跟旁邊的女生說,請她照顧你跟掩護。上廁所也要兩個人去,以策安全。」

 

老實說當時剛畢業的我以為這只是沒話找話的閒聊,後來這幾句話,成為愛喝酒的我的護身符。

 

之後屢屢有這種飯局機會,同事會順便帶我們去,因為我們符合這所謂「飯局妹」的定義:可以喝酒,可以聊天,有正當工作不是粉味。其實真的只是一堆人吃飯,為了熱鬧氣氛,也會有在包廂唱唱那卡西的情形。這些有頭有臉的人,應該也是怕仙人跳吧。

 

我因為短髮加看起來凶狠的濃眉大眼,加上不讓人激酒也堅持不讓人送回家,所以這樣的飯局,就是當白吃白喝跟見見市面。最多遇到喝醉的跟我拉拉手,倒也沒遇過真的怎樣的騷擾。後來換了工作,因為圈子很像,所以還是會有同樣的飯局出現。最特別的一次,是因為招待對岸參訪團,所以在老闆的私人招待所吃飯,有餐廳外燴跟現場鋼琴彈奏。

 

大姐的幾句話我謹記在心,那幾年的夜生活,就這樣平安而且全身而退。唉,我還比孫小姐年輕呢。不過現在就算當飯局阿桑,也沒有人有興趣啦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主婦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