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恥近乎勇,這句古人說,現在深深覺得,已經消失在這個社會,這社會沒有恥這個字,所以也沒有知恥這件事。
朋友說他社區發生了一件事,他樓下鄰居因為是四二輪班,作息不定。有時白天只要他孩子掉了東西或是跑一兩下,樓下先是按對講機狂罵,說吵到他睡覺。後來就改用竹竿撞天花板。最近樓下的太太生產了,雖然寶寶是放在鄉下,但是自此之後,樓下沒有再用竹竿敲了。
可是樓下的人遇到他,也不會爽快的承認,有小孩真的會吵些,我自己作息不正常睡白天,不能說你小孩吵。就算他現在體會有孩子的問題,他也不會認為以前是錯的。
朋友又說,前幾天同事回家時紅燈右轉,正好後面跟著警車。警察追了一段到社區門口攔下來。這人看了警察開單,就指著社區門口黃線說,為什麼你不開那違規停車?警察說那要有檢舉才會開。過了五分鐘,另一輛警車就過來開單。闖紅燈是事實,晚上鄰居停黃線這是便宜行事,只是這樣拖大家下水誰會比較愉快呢?
朋友說他同事還繼續憤憤不平說,社區之前有住戶為了想把車位租出去,就常常報警來開黃線的單。最近他車位租出去了,卻又因為載小孩買了車,就停在社區門口。但是他還刻意交代管理員,有開單要通知他來移車,所以這次並沒有被開單。一條黃線,各自表述。不是公德心,是一遂個人私慾。
我想到另一個社會新聞,廚師殺了女友,全家幫他棄屍偽證。家人還說,事情發生了要往前看,不要回頭......
然後又一個新發生的社會新聞是,七個ABC富少在夜店吸大麻,被依違反毒品條例抓去警局。電視新聞的訪問中,有富少的爸爸說:「香菸跟大麻很像,是弄錯啦。」有富少的媽媽說:「他很單純簡單啦。」
「歐買尬!~」難怪這句話從利菁紅到慧慈,「知恥近乎勇」真是個笑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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