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每個孩子都能學好規矩》  

安妮特 卡斯特尚著  

陳素幸譯 天下出版

 

昨天帶小孩去看二輪電影,第一部卡通我在吹冷氣睡覺,第二部《和豬豬一起上課的日子》,就讓我認真的看完,因為這電影的主軸,跟這本《每個孩子都能學好規矩》有異曲同工之妙。電影簡介如下:

 

小六的年輕老師,跟學校提出教學企劃案,要讓學生養一隻豬最後再吃掉,以衝撞式的身體實感經驗,讓孩子們體會食物的珍貴。老師一開始就告訴學生:我們要養一隻豬最後再吃掉,學生們「啊!」之後,開開心心的養豬。直到畢業前四個月,老師提醒大家,也是要到了決定小豬該如何的時候。老師跟校長說,是讓學生充分討論出結論來。校長說:「讓學生討論有結論,但是老師你要有自己的結論,這才是老師的責任。」

 

在最後一個月,學生們跟小豬經歷了很多事,學生們終於明白不能逃避決定小豬下場的責任,因為是他們飼養牠,在找不到收容小豬場所,交給三年級的飼養也只是逃避決定而已。最後投票決定還是十三比十三票之下,老師以班級份子投下決定的一票,送小豬去電宰場,讓牠變成食物。

 

電影一開始,老師就說養小豬是為了吃;校長也提醒老師,大人的責任是在有結論目的情形下引導孩子。所以無論中間如何兒女情長,在沒有其他更好的方法之下,還是採取老師一開始的結論,養小豬是為了吃。

 

再把劇情簡化,就是:大人告訴小孩要做什麼,中間體驗跟討論之後,除非孩子能考慮周全或是有能力負責,不然結果還是要回到大人的決定。

 

我常會跟其他媽媽說一句玩笑話:「三歲的小孩可能連擦屁股都不會,三十歲的媽怎麼會讓孩子領導你呢?如果你相信孩子夠聰明,就讓他自己過馬路試試看。」

 

你不敢讓孩子自己過馬路,你不敢讓孩子帶你過馬路,你卻讓他指導你的生活,不是很奇怪嗎?

 

《每個孩子都能學好規矩》這本書的作者,是一位父母諮商與兒童問題輔導的心理專家。她提出的例子,是在實務經驗上遇到的。這本書厲害的是,有實例也有如何解決的方法。而且跟我平常在使用的方式,很多是相同的,所以讀起來格外有味道。

 

我的新書《孩子就是要這樣玩》(開啟文化)裡提到要帶孩子出門,最後一招就是:若為出門故,何者皆可拋。反正就是先出門,早餐晚一點吃不會怎樣的,還可以預防暈車。作者提出的實例也是這樣,當孩子早上拖拖拉拉不肯去幼稚園,媽媽最後有效的方式,就是先拎上車再說,除非孩子想穿睡衣去學校,結果還是在車上一邊抱怨一邊換衣服。

 

我也常跟朋友開玩笑,小孩跟動物一樣,下短指令「坐」「停」「滾」,比落落長的解釋有效;遇到小小孩作亂,就捉住小孩兩隻手,然後看著他嚴正的說:不可以。這樣小孩才知道,大人是認真的。作者也是這樣說,覺得事情重要時,控制自己用平靜堅定的聲音說話,當孩子捂住耳朵時,撥下他的手握住,做簡短明確的指示。

 

我曾寫過一篇〈愛孩子要看清楚孩子的長相〉,說我接受孩子的本來面貌,就是接受我孩子考試成績不好,事情就簡單多了。作者也是在書中強調,那種吃飽睡起來自己玩的完美乖巧的寶寶或孩子,其實是很少,小兒科醫生會告訴你,一般人認為難稿的才是普通小孩。我在《孩子就是要這樣玩》(開啟文化)裡寫孩子的打人事件,是因為媽媽願意承認孩子會打人,問題才解決。作者也是這樣說,接納孩子做錯事的事實,搶玩具你就把東西拿走,說這樣不對再試別的和睦方式。

 

孩子學不會規矩,除了是因為大人沒有說清楚規矩,就是沒有堅持規矩。換句話說,就是小孩感受不到大人想孩子學好規矩,所以事情就往另一個方向前進。

 

如果你要省網路書店運費,在買我的書時,也可以考慮這本一起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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