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兩天的電視新聞,從吳淡如的高齡懷孕早產,到高齡生產的風險等等,都成為新聞頭條或是談話節目討論的話題。35歲以上的孕婦稱為高齡,因為生產風險高於適齡生產非常多倍;吳淡如的情形,已經是超齡而不是高齡了。超齡的風險,是更勝高齡。
我不想探討高齡或超齡生產的風險,因為這是想生孩子的人,都清楚知道的事實。這跟過馬路不走斑馬線一樣,在不影響別人情形下,請自己負擔起風險。我想討論的是,那些過馬路走斑馬線的人,那些在適齡年齡生產的女性,有沒有人拿惋惜此事的時間,來鼓勵她們,給她們拍拍手。
我一直記得我第一個生小孩的朋友在生產完後說的話:「隔壁床的產婦只有二十幾歲,生完就下床去散步了;我這三十歲生孩子的人,自然生產休息之後,還要坐輪椅才有氣力去看寶寶。」適齡生寶寶的產婦,恢復得很快,無論大人或小孩,醫療成本都相對降低,也就是媽媽跟寶寶都很健康,有好的開始就有幸福的未來。媽媽跟寶寶一開始不在醫院住很久,以後應該也不會長跑醫院。
但是當我遇到那二十幾歲生產的人,她可不認為她有幸福。沒有人認為她這樣適齡結婚生子是對的,還要說她幹嘛早早待在家裡當米蟲,真是女大學生亡國的例證。
同樣的,在少子化的社會裡,生兩個維持自然平衡的,跟生三個以後也要繳稅養別人家父母的,他們做了對未來有益的事情,並不會得到社會的正面肯定。可能還會有不生的說:「小孩子會影響我的生活品質。」或是生一個的說:「你沒有讓小孩去學才藝上幼稚園,這樣小孩好可憐,沒有競爭力。」



